“整董镇副主任科员普健,对自己挂包的整董镇曼滩村松山林小组自永富农户信息不熟悉,不清楚该农户哪年建档、哪年脱贫等情况。”这是近期江城县纪委监委对发生在扶贫领域作风典型问题进行通报的内容。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首要职责,切实履行好扶贫领域监督责任,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出台《江城县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完善全县“挂包帮”单位责任落实制度,定期列出脱贫攻坚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帮户”工作。
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县委巡察、党建督查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抓脱贫攻坚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抓脱贫攻坚措施有力、成绩突出的,优先考虑提拔使用,树立鲜明的用人的导向。
建立脱贫攻坚问题线索直查快办机制,县处级领导、村级指挥长及工作队长、挂包单位负责人、挂包干部职工、脱贫攻坚工作队员签订脱贫攻坚承诺书,立下军令状,接受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脱贫攻坚相关监督16次,提出意见建议67条,县政协开展专题协商28次、调研视察62次。
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扶贫政策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对违规违纪和不作为、慢作为行为零容忍。
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146次,约谈提醒483人次,问责41人/单位(其中科级28人),纪律处分64人(其中科级17人),通报曝光47期122件185人/单位。(李俊秀)